所在位置: 首页 > 学术探讨

关于乡村振兴大局下加强培育农业龙头企业的对策与建议

时间:2021-11-17 15:12:21来源:中国集体经济网作者:王国灿 葛建纲 余巍 点击:

农业农村农民问题始终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解决好“三农”问题是全党工作重中之重。我国农村创新创业环境不断改善,农村新业态不断涌现,乡村产业发展也取得了积极成效,但是在发展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亟需解决的问题,比如产业门类不全、产业链条较短、产业活力不足等问题。在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过程中,我们采用了“先富带动后富”的方法,同样的,在较为不发达的乡村,我们也采用了这种方法,鼓励发展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带动,促进乡村振兴。在龙头企业的建设过程中,我们要始终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

在乡村振兴的大背景下,如何培养龙头企业?我们特别提出以下几点对策与建议:

一、突出优势特色,培育壮大乡村产业。

1、做强现代种植业,创新产业组织方式,推动种植业向规模化、标准化、品牌化和绿色化方向发展延伸。拓展产业链,增加绿色优质产品供给,不断提高质量效益和竞争力,巩固提升粮食产能,全面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制度,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快划定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

2、大力发展特色产业,因地制宜,发展小综类、多样性的特色种养,加强地方品种优质资源保护和开发建设特色农产品优势区。推进特色农产品基地建设,支持建设规范化工厂、乡村工厂、生产车间,发展特色食品、制造业、手工业和绿色、建筑、建材等乡土产业。

3、优化乡村休闲旅游产业,实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精品工程。建设一批设施完备、功能多样的休闲观光园区、乡村民宿、森林人家等,培育一批美丽休闲乡村、建设一批休闲农业示范县。

4、转化乡村服务业形式,支持供销、邮政、农业服务公司、农民合作社等开展农资供应、土地托管、代耕代种、烘干收储的农业生产向服务业。将农村的传统商业小门店、小集市的改造发展为批发零售、养老托幼、环境卫生的农村生活性质的服务业。

二、科学合理布局,优化乡村产业空间结构。

1、强化县域统筹,实现城乡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公共服务普惠共享。在乡村振兴的过程中,我们应该统筹考虑城乡产业结展,合理规划乡村产业布局,形成层级分工明显、功能有机衔接的格局,完善县城综合服务功能,搭建技术、研发、人才培训和产品营销等平台。

2、推荐产业聚集,引导特色小镇立足产业基础,加快要素聚集和业态创新,辐射带动周边地区产业的发展,发挥 乡 上联县、下联村的纽带功能,在有条件的地方建设以乡为中心的产业集群,优化乡村龙头企业的空间布局。

3、扶持贫困地区产业发展,加大资金、技术、人才等要素的投入,巩固和扩大产业扶贫成果。引导大型加工流通、采购销售、投资融资企业与贫困地区的对接。开展招商引资,促进产品销售,鼓励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与贫困地区合作,创建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也带动贫困户进入大市场。

三、促进产业融合发展,增强乡村产业聚合力。

1、培育多元融合主体。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引导其向粮食主产区和特色农产品优势区集聚。鼓励发展龙头企业带动、农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跟进、小农户参与的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支持发展县域范围内产业关联度高、辐射带动性强、多种主体参与的融合模式,实现优势互补、风险共担、利益共享。

2、多业态融合发展,跨界配置农业和现代产业要素,促进产业深度交叉融合,形成农业加多业态的发展态势。例如,推进规模种植与林牧渔融合,发展稻渔共生、林下种养等。推进农业与加工流通业融合,发展中央厨房、直供直销、会员农业等。推进农业与文化、旅游、教育、康养等产业融合,发展创意农业、功能农业等。推进农业与信息产业融合,发展数字农业、智慧农业等。

3、构建利益互联机制,引导农业企业与小农户建立契约型、分红型等合作方式,把利益分配的重点向产业链上游倾斜,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完善农业股份合作机制,企业利润分配机制等,使农民增收稳定。

四、推进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增强乡村产业持续增长力。

1、健全绿色质量标准体系,实施国家质量兴农战略规划,制定新业态的国家和行业标准,建立统一的绿色农产品市场准入标准。

2、大力推进标准化生产,引导各类农业经营主体建设标准化生产基地,在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整县推荐全程标准化生产,加强化肥、农药、兽药以及饲料安全的管理,推荐废旧地膜和包装废弃物等回收处理,推行水产健康养殖等。加快建立农产品质量分级以及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制度,实现从田间到餐桌上的全产业链监管。

3、培育提升农业品牌,鼓励地方培育品质优良特色鲜明的区域公共品牌,引导企业与农户共创企业品牌,培育一批农产品品牌,建立农业品牌目录制作,加强农产品地理标志管理和农业品牌保护。实现农产品品牌化,从而为乡村产业增强持续增长力。

4、强化资源保护利用,实现可持续发展。建设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推荐种养循环一体化、支持秸秆和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大力发展节地,节能节水等资源节约型产业。

五、完善政策措施,优化乡村产业发展环境。

1、国家要健全财政投入机制,加强一般公共预算投入保障,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的比例,支持乡村产业振兴。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按市场化方式设立乡村产业发展基金,重点用于乡村产业技术创新。为乡村产业龙头企业的发展提供足够的资金保障。

2、有序引导工商资本下乡,坚持互利互惠,优化营商环境,引导工商资本到乡村投资兴办农民参与度高、受益面广的乡村产业,支持发展适合规模化、集约化经营的种养业。支持企业到贫困地区和其他经济欠发达地区吸纳农民就业开展职业培训和就业服务。提高劳动力素质,促进乡村振兴发展。

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依托乡村特色优势资源,打造农业全产业链。中国各地资源禀赋不同、自然环境有异,因地制宜发展产业,能够让乡村发展从“输血”转向“造血”,激发乡村振兴的内生动力。这就需要我们以企业增效、农民增收为目的,以农业龙头企业建设为依托,以延长产业链和提高商品率为突破口,着力发展农副产品加工业,促进生产专业化、经营集约化、管理企业化,将农业再生产过程的产前、产中、产后诸多环节联结成为一个完整的高质量产业链,全力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和高质量发展。

3、加强典型宣传推介。

围绕龙头企业创新发展、绿色发展、联农带农机制建设、促进农民就业增收、带动脱贫地区发展等方面,充分挖掘典型模式和成功做法,组织开展系列宣传报道,形成全社会关注乡村产业、支持龙头企业发展的良好氛围。利用线上渠道和新媒体资源,创新宣传推介手段,开展系列宣传推介活动。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加强重点龙头企业推介。

六、做强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头部龙头企业。

围绕“国之大者”,在粮棉油糖、肉蛋奶、种业等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行业,引导一批经济规模大、市场竞争力强的大型龙头企业,采取兼并重组、股份合作、资产转让等方式,组建大型企业集团,培育一批头部企业,在引领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方向、在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中发挥关键作用。引导头部龙头企业统筹利用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在全球农业重要领域布局育种研发、加工转化、仓储物流、港口码头等设施,融入全球农产品供应链,提高对关键行业的产能、技术掌控能力。引导头部龙头企业发挥人才优势、技术优势和创新优势,引领行业发展方向,解决关键共性问题,培育全产业链优势。

七、做强一批具有自主创新能力的科技领军型龙头企业。

要紧紧围绕打造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在制约国家粮食安全、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和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的“卡脖子”技术或短板领域,引导一批集成创新实力强、行业带动能力强、市场开拓力强的农业科技领军型龙头企业,发挥在满足市场需求、集成创新、组织平台方面的优势,开展农业产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科技资源共享服务等,增强龙头企业创新动力。发挥企业在联合攻关中的出题者作用,加大龙头企业对技术研发方向、路线选择、要素价格、各类创新要素配置的导向作用,鼓励和引导龙头企业加大自有资金投资研发力度,推动企业成为技术创新决策、研发投入、科研组织和成果转化的主体,提升龙头企业创新主体地位。

八、做大一批联农带农紧密的区域型龙头企业。

在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和脱贫地区,引导一批与农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联结紧密、带动辐射效果好的龙头企业,根据行业特性和产品特点,探索建立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等带动农户发展的不同联结模式,形成机制灵活、形式多样、各具特色的联农带农典型。发挥区域型龙头企业带动农民增收致富、带动乡村经济发展的作用,成为“万企兴万村”的标兵和表率。

乡村振兴离不开农业,但是不能局限于农业,乡村旅游业、特色手工业等,都可以成为乡村产业发展的内容。契合乡村地域特色、符合美丽乡村发展要求的产业,都可以作为乡村振兴的产业进行培育。

九、打造农民紧密参与的农业产业化联合体。

要充分发挥龙头企业在产业链中的引领带动作用,联合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户以及从事农业技术研发、储运销售、品牌流通、综合服务等全产业链各类主体,共同开发优势特色资源、优化配置创新要素,建设一批国家、省、市、县级农业产业化重点联合体。引导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成员间紧密合作,开展技术共享、信息共享、品牌共享、渠道共享、利益共享等,提高资源要素的利用和产出效率,提升产业综合效益和竞争力。引导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健全章程,完善契约合同,规范理事会等议事决策制度,建立更加稳定、更加有效、更加长效的利益联结机制,让农民合理分享全产业链增值收益。

总而言之,在建设过程中,我们要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发展现代农业,聚焦产业兴旺,力争早日解决问题,实现乡村振兴!
(王国灿系中国法学会会员、浙江省生态文明研究院特聘研究员;葛建纲系浙江省生态文明研究院研究员;余巍系浙江省新四军研究会会员)

《中国集体经济》期刊 | 期刊简介 | 通知公告 | 联系方式 | 编委会 | 投稿须知 | 广告联系 | 理事会
版权所有 Copyrights © 2021 中国集体经济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3038512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557

刷新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