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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 大力盘活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

时间:2026-03-30 09:12:20来源:《中国机关后勤》杂志作者: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点击: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国有资产是全体人民共同的宝贵财富,是保障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保障人民利益的重要物质基础,一定要管好用好。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十五五”规划建议提出,推进全国行政事业单位存量国有资产盘活共享。新修订的《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明确新时期国有资产资源节约管理要求。盘活国有资产已成为实现“向存量要效益”的关键举措,对缓解财政压力、提升资源配置效率、推动高质量发展具有重大现实意义。近年来,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深刻领悟、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关事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化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管理,大力盘活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省级层面盘活资产价值超150亿元,全省层面盘活资产价值近360亿元,获得省委、省政府充分肯定。
 

  坚持改革推动,夯实资产盘活基础。坚持“大资产、一盘棋”理念,统筹推进省直机关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国有资产管理专项治理和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管理改革,推动建立三项长效机制。一是“六统一”集中管理机制。省直机关单位国有资产从预算到处置全链条闭环管理“一套制度”;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统一登记“一本证”;统一范围、口径和标准的资产底数“一本账”;兼顾价值和实物管理需求的信息系统“一张网”;明确审批权限,精简审批流程,省直机关单位资产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审批“一支笔”;全面核查资产出租、转让情况,确保资产运营收益全部按“收支两条线”上缴财政“一个笼子”。二是“放管服”审批授权机制。权属不变时,主管范围内国有资产自用、出租出借、调剂等使用环节由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审批;权属变动时,资产原值800万元以下的资产处置由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审批,800万元及以上的重大资产处置由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审查后通过省财政厅报省政府审批;涉及改变土地性质、用途、利用条件和改变划拨土地使用权权利人情形的,由省自然资源厅审核并报省政府批准。三是“四纳入”促进统管机制。将资产集中统一管理情况纳入对行政事业单位巡视、审计、财会监督内容;纳入各单位新增资产配置预算前置审核内容;纳入重点督查与考核内容;工作经费纳入财政保障范围。近年来,人大监督与巡视、审计、纪检监察监督贯通协同,连续开出国有资产领域问题清单,资产管理部门以落实整改为契机,逐步完善核资清产、跟踪督办、调查问责等机制设计,提高国有资产管理透明度和公信力。
 

  法院资产划转移交属地政府集中签约仪式。
 

  敢于啃硬骨头,创新盘活大宗资产。原省直机关集中办公区项目政策性停缓建逾10年,资产长期闲置、维护成本空转,不仅造成资源浪费,更在城市中心形成烂尾工程,成为亟待破解的历史遗留问题与盘活攻坚重点。按照“不用作办公用房、不作大的改造、不新增财政投资”的思路,通过政府主导、市场运作方式,创新采用“三分法”对该项目进行处置利用,东侧8.84万平方米区域打造“一馆三中心”便民利民服务综合体,21.12万平方米核心区域支持省属国企打造全国一流企业总部基地,西侧185亩土地由长沙市协议收储,财政收回投资15.75亿元,化解政府债务和财政挂账9.13亿元,既破解了国有资产长期闲置困局,又为城市功能升级打开新空间。同时,注重以点带面,针对基层普遍存在的闲置办公用房资产“想用不敢用、能用不会用”政策焦虑,出台《关于推进党政机关闲置办公用房处置利用的指导意见》,精准开展规范处置。比如,衡阳市27处、8.39万平方米闲置办公用房资产得以重新利用,解决或改善20余家单位办公场地问题,节约财政资金3.6亿元。
 

  打破层级壁垒,推动资产联动盘活。一是推动中央在湘单位闲置资产联动盘活。开展专项调研协调,将中央单位必要的建设用地与办公保障纳入属地支持范围,并积极推动一系列央属闲置资产移交地方统筹或与地方资产置换。比如,将长沙市雨花区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后闲置的金辉大厦无偿划转,改造后部分用于6家中央驻湘媒体办公,部分出租为高端酒店,实现年租金收益超1200万元;推动省地方铁路局老院与人民日报社湖南分社商业用地资产置换盘活,涉及资产价值逾1亿元;将省政协文苑楼资产调剂给国家统计局湖南调查总队使用,在解决其办公安全隐患的同时,节约中央财政资金4042万元。此外,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审计署长沙特派办等单位累计向地方无偿划转闲置资产约5万平方米,实现央地资源的互补共用。二是推动法检司系统闲置资产联动盘活。印发《关于法检司系统土地房屋权属登记及资产盘活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明确基层法庭等长期闲置、且土地为当地政府无偿划拨的资产,可逐级申报审批,划转给当地政府有关单位使用或由当地政府收回,日后需新建法庭的,由当地政府提供用地保障;对于荒废、闲置的监舍、土地资产,可将资产安全管护、人员接管、遗留问题处理等一并打包划转给属地政府,划转方式为无偿划转或低价协议征收;对于适合改作耕地的闲置、低效土地资产,可按照异地占补平衡方式深入挖掘资产潜力价值。目前,已成功划转34个基层法院的67宗闲置法庭资产给属地政府,监狱系统价值8.9亿元的5422亩土地也得以划转盘活;省委党校蓉园校区2.3万平方米优质资产整体调剂给省高院建设国家法官学院,既节省3年建设时间,更节约近4亿元建设经费。
 

  盘活利用后的“一馆三中心”便民利民服务综合体。
 

  坚持分类盘活,精准激活沉睡资源。用活存量,对具备使用价值的闲置资产,优先支持保障民生、服务发展的公益项目。如大力实施“广厦工程”,将657套“老破小”公房转化为“拎包入住”的周转住房,并盘活存量用地新建320套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切实解决无房干部职工安居需求。出售增值,对市场价值高、适合处置的闲置资产,严格依法依规通过公开拍卖、挂牌出让等方式变现,所得收益精准投入重大战略领域。如湖南省农科院土地处置收益13.3亿元,全部定向投入岳麓山实验室建设。租赁焕活,对市场价值高但受限于权属、文保等原因不宜出售的资产,通过评估定价、公开招租或引入专业运营主体,实现保值增值与功能活化。如闲置的原湖南省粮食局苏家巷老院属于省直机关单位资产、市级文物保护单位,通过采用“政府主导、专家把关、企业参与”的保护性托管模式,引入社会资本5000万元,将其活化利用为融合湖湘文化与历史风貌的特色文博酒店。融合支撑,对分散、小规模或改革剥离的经营用途资产,通过专业化整合注入省属国企,增强其资本实力与市场竞争力。如深入推进省直政务接待与后勤体制改革,将改革剥离的36.8万平方米优质经营性资产,整体划转至新组建的省属企业,实现资产专业化、市场化运营。
 

  强化枢纽赋能,打造高效共享公物仓。节俭建仓,主动承担国家级公物仓创新试点任务,研究出台《湖南行政事业单位公物仓管理规范》,扎实开展省级示范创建,确立“线上虚拟仓为主、线下实体仓为辅”的建仓模式,实体仓突出“利旧降本”,充分利用各地现有闲置仓库资源,构建“1个地方主仓+N个部门分仓”的实体网络,实现就近利用;虚拟仓坚持“省级主建、市县主用”,实行资产入仓登记、信息发布等全流程线上闭环管理,同时联通中央公物仓,实现4级信息线上查询。颗粒归仓,将闲置资产入仓盘活纳入国有三资清查处置与管理改革、省直国有资产管理专项治理行动中统筹推进,明确将办公家具、设备设施、专业仪器、公务用车等通用资产作为重点强制入仓品类。省“两办”带头清点、登记、移交符合入仓条件的闲置资产,同时重点推动教育、交通、卫健、市场监管、文旅、审计、巡视等具有较多专业仪器设备或阶段性闲置资产的部门,限期完成闲置资产清查及入仓工作。靶向用仓,聚焦需求端,重点关注“两个时点两个地区”,即新增资产购置需求时、开展重大会议活动时,优先从公物仓调剂资产保障;债务红线地区、受灾严重地区,优先从公物仓调剂资产支援。如通过公物仓统筹调剂全省闲置计算机设备,定向支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目前,全省共建成实体公物仓54个、覆盖全部市州,总计实现入仓资产13.4万件,出仓资产9.1万件,节约财政支出超8亿元。
 

  来源:《中国机关后勤》杂志2026年第3期

  作者: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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